7.3 基岩施工


7.3.1 斜井和平硐在基岩中宜采用全断面掘进法施工。在地质条件稳定、岩性适宜的条件下,炮眼深度宜为2.5m~4.0m。
7.3.2 斜井和平硐基岩掘进的机械设备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掘进断面不大于12m²的斜井和平硐,宜采用多台气动气腿式凿岩机钻孔、耙斗装岩机或小型挖斗装岩机装岩、箕斗或矿车运输;
    2 掘进断面大于12m²的斜井或平硐,宜采用凿岩钻车或多台气动气腿式凿岩机配合移动式工作平台钻孔,宜采用侧卸式铲斗装岩机、耙斗装岩机、铲车、挖斗装岩机装岩,宜采用矿车、梭车、箕斗或胶轮车运输;
    3 全部或部分布置在煤层中的斜井和平硐,在煤层中掘进宜采用掘进机,掘进机的后配套设备宜采用桥式胶带转载机和可伸缩带式输送机,也可采用桥式胶带转载机和轨道式矿车。
7.3.3 井下喷射混凝土机站的布置应采取防止设备倾倒、下滑及提升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7.3.4 斜井和平硐基岩掘进应采用光面爆破,并应符合本标准第8.2.1条的规定。
7.3.5 斜井和平硐的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,应符合本标准第8.1.2条、第8.1.4条、第8.3.1条~第8.3.9条的规定。
条文说明
7.3.2 在煤层中采用掘进机掘进,是一种成熟的技术工艺,与炮掘相比,机械化程度高,施工速度快。掘进机多用于二、三期工程的煤巷、半煤岩巷施工。将掘进机用于一期工程的斜井和平硐,对缩短建井工期具有重要意义。但斜井、平硐施工期间,掘进机后未形成连续的运输系统,需重点选好后配套转载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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